藏獒真的不能养了吗?
看了很多答案,不是扯犊子就是怨气冲天,我来告诉你原因,让你自己判断该不该养 先说结论,在没有足够养殖经验和能力的情况下,不建议饲养!
为什么? 因为现在对于养殖和售卖宠物狗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完善,给了很多不良商贩可乘之机 前几天我刚在网上买了只小奶狗,不到200元(其实这价格我觉得还挺合理的),店家是杭州的,承诺满一个月空运到重庆,当天发当天到,让我直接去机场提货。
因为我是第一次买宠物狗,所以多少有点担心,特意在网上找了相关案例,发现有很多被骗的案例,有的甚至花了几千块钱买的狗狗,结果到货一看,是一个病怏怏的小动物,或者压根就不是狗狗,而是小猫。。。
于是我就打了物流公司电话,询问货物到达的时间以及如何验货等等问题,对方回答的很专业,还一再嘱咐我先不要打开包装,等到他们来检查没问题了再动手。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直到我去机场提货,从司机师傅手里接过箱子的一刹那,我总觉得事情不会这么顺利,果不其然,当我拆箱的那一刻,一只小狗猛地窜了出来,吓得我立马蹦起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后来问了个朋友,他叫我马上报警,说是网购假货,让警察来处理,不过这个理由好像不太充足,万一商家狡辩说我拒收怎么办,最后想来想去,决定把狗狗送人,虽然它可能不是什么名贵的犬种,但至少是个健康的小生命,而我的行为或许能挽救好几个这样的小生命。
于是我把狗狗清洗干净,吃了点东西,在朋友的帮助下带着它找到了一个喜欢小动物的人家,把这个小家伙送了出去,也算是我为拯救小狗做出的最后的贡献吧~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网络购物存在的巨大风险,也看到了一些人的恶,当然还有善良和温暖,比如提醒我打假的好心人,把狗狗送去好人家的朋友,以及不想收钱让我把狗狗放在行李舱的朋友,毕竟几千块的机票钱对我这样的学生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为了一只狗搭上全部的学费实在是不划算,可倘若我不坚持的话,说不定我这辈子都会因此留下遗憾。
最后附上我和宝贝的合影,希望它能够健康成长,成为别人眼里漂亮的小天使~
不是。关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各地规定并不完全一致,新修订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禁养犬,其他省市或许可以养,而有些城市禁养的犬种在北京或许就可以饲养。
确定一个狗种是否能养的权力属于各地市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有的是通过政府发布的通告的形式告诉大家不能养什么犬,例如太原市,太原市人民政府在2008年发布的通告中明确指出:“在市区内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犬类详细品种和体高标准,按公安部、农业部公布的《三类犬名单》执行)。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11月发布的通知中规定:严禁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品种为:1、藏獒2、大丹犬3、罗威纳犬4、杜宾犬5、秋田犬6、比特犬7、土佐犬8、巴西非拉犬9、斯塔佛犬10、阿根廷杜高犬11、威玛猎犬12、牛头梗13、美国斗牛梗14、凯利蓝梗15、狼狗及混合犬。”
通知中只是罗列了禁养的犬种,没有关于各种犬体高的上限说明。有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以立法的形式出现,如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5月27日通过的《武汉市限制养犬规定》中规定武汉市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下列烈性犬和大型犬(导盲犬除外):“藏獒、德国牧羊犬、牛头梗、比特犬、阿富汗猎犬、土佐犬、秋田犬,体高超过45厘米(站立时从地面至肩胛部垂直高度)的犬只,以及其他容易对人构成伤害的烈性犬和大型犬。武汉市犬类管理办公室也有通告详细说明重点管理区域。
有的城市则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者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发文通告大家本城市严禁饲养的犬种:
例如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2006年7月26日发布的通告中通告了十二个品种的犬类禁止饲养,如藏獒犬、威玛犬、杜宾犬等,同时列出了限养犬(有身高限制)的品种,如贵宾犬、田园犬等等;还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中规定:“在市区四区内除经批准的动物园和教学科研单位外禁止饲养下列大型犬和烈性犬:藏獒、杜宾、牛头、牧羊、比特、斯塔福、秋田、尼比路、阿拉斯加、沙皮、中华田园犬等,其他品种的犬只身高不得超过0.4米。”
因此大家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网站上找到相关的通告或者规定,了解自己生活或者工作城市是否能够饲养某种犬,以及犬只身高方面的限制。